电力百科

输电线路交叉跨越

2022-10-08

transmission line crossings

简介

输电线路与其他线路如电信线、电力线、管道、索道、铁路、公路等相交,形成水平交叉角度的,称为交叉。输电线路穿越房屋、建筑、果树、林木、河流等物体,称为跨越。但一般并不严格区分,通常对所有各种交叉也统称为交叉跨越。输电线路与河流或各种工程设施有交叉跨越时,为保证双方都能安全运行,必须遵守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

根据被交叉跨越物的重要程度不同, 输电线路交叉跨越通常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标准轨距铁路、电气化铁路、1~2级公路、城市1~2级道路和电车道、主要通航河流、1~2级电信线、1级电力线、特殊管道及索道等;第二类包括居民区、窄轨铁路、3级及以下公路、城市3级道路、次要河流、3级电信线和2级电力线等。

按照上述被跨越物的不同类别, 对输电线路的交叉跨越也有不同的要求。

(1)跨越杆塔及线夹型式。跨越一、二类设施时,允许采用直线型杆塔,除跨越主要通航河流外,均要用固定型线夹。

(2)导线及架空地线接头。跨越一类设施时,导线及架空地线不得接头, 跨越二类设施时不作限制。

(3)邻档断线情况检验。跨越一类设施时,除通航河流、电力线路及索道外,均应检验邻档断线后跨越档导线对被跨越物的交叉垂直距离, 但如跨越杆塔采用固定横担, 导线截面为150mm2及以上时, 可不作检验。对跨越二类设施均不作检验。

(4)水平交叉角。对一级通信线的水平交叉角应不小于45°,对二级通信线的水平交叉角应不小于30°,跨越其他设施不作限制。

(5)导线弧垂最低点校验。输电线路与标准轨距铁路或一级公路交叉,校验导线弧垂最低点对轨顶或路面的垂直距离时,如交叉档距超过200 m,弧垂应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其他交叉情况仍按最高气温计算。

(6)跨越杆塔位置。输电线路的跨越杆塔位置与被交叉跨越物之间,要按SDJ3《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7)交叉跨越线路的相对布置。输电线路与电力线或电信线交叉跨越时,强电线路应架设在弱电线路上方,电压较高的线路架设在电压较低的线路上方。

(8)与管道、索道交叉的要求。输电线路与管道、索道交叉时,管道、索道应接地,交叉点不应选在管道的检查井处。与索道交叉时如果索道在上方,索道的下方应加装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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