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传说尧舜时崇尚德治,用改穿不同的衣服冠饰的办法代替各种刑罚,以示耻辱的象征性惩处。《尚书·大传》: “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 关于象刑的解释,众说不一:一说使罪犯不戴冠饰、改穿不同色质的服装, 当作墨、劓、剕、宫、大辟五刑,以示耻辱。《慎子·逸文》: “有虞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屦当刖,以艾毕当宫,布衣无领以当大辟。”一说绘画罪犯的衣冠, 象征受五刑的情状, 公布于众,警告人们。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刑法考》 援引 《初学纪二十》: “《白虎通》:五帝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赭其衣,犯髌者以墨幪其膑处而画之,犯宫者履杂扉,犯大辟者布衣无领。”《汉书·刑法志》说,象天道而定刑法就叫“象刑”:“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