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rico Ferri
简介
1856~1929
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刑事社会学派的主要代表。生于意大利曼招亚,1874年进入波洛拿大学。1878年至1879年在巴黎留学。1879年,入托利诺(Torino)大学成为龙勃罗梭的学生。后来,任托利诺大学刑法学教授、斯恩拿大学教授、罗马大学教授。1886年被选为意大利议会议员。1919年任意大利刑法修改委员会委员长。菲利是新派刑法理论的主要代表。他的思想体系,前期受龙勃罗梭的影响,属于刑事人类学派,后期转入社会学派。可以说是集二派学术成果之大成,并加以发展。他把实验方法引进犯罪学和刑法学研究,反对古典学派的自由意志理论。他认为,古典学派的刑法理论,只研究犯罪,不研究犯罪人,是不能科学揭示犯罪原因的。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菲利主张用社会责任论代替传统的道义责任论。他把犯罪人分为五类:(1)生来的犯罪人。(2)精神病的犯罪人。(3)常见的犯罪人。(4)偶发的犯罪人。(5)激情的犯罪人。根据这五类不同犯罪人的情况,适用不同的刑罚方法。主张不定期刑和用保安处分代替一部分刑罚。菲利在刑事立法上的贡献是1921年草拟的刑法草案(一般称菲利案ProgettoFerri),这个草案不用责任和刑罚二个词,把犯人分为通常人、少年和精神障碍者,不用传统的刑事责任人。用制裁来代替刑罚。广泛采用不定期刑和保安处分。这个草案虽然没被采纳,但对后来的刑事立法和刑事理论影响极大,菲利的理论,对于当代刑法的刑事政策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