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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Act 1836
简介
1836年颁布的承认民事结婚登记合法的法令。传统上英国的婚姻关系都是由教会法来调整的,婚姻被称为一种圣礼,因此要有牧师主持的结婚仪式才为合法的婚姻。1753年《哈特魏克(勋爵)法》(Hardwick’s [Lord] Act)规定,没有结婚预告或证书,结婚即无效;结婚仪式必须在教区教堂举行,并在教堂将结婚预告公布于众。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废止秘密结婚和其他草率结婚。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由主教、大主教发给特许证,准许结婚当事人不经结婚预告手续而在任何时间、地点举行婚礼。这是例外。1836年的婚姻法开始承认在政府机关登记的婚姻为合法,这样,在英国婚姻仪式就有了宗教仪式和民事结婚登记两种形式。宗教仪式仍与《哈特魏克(勋爵)法》时一样,在婚礼举行的3周前,在教区教堂礼拜时,公布结婚预告,婚礼在教堂举行,由牧师主持;而民事结婚可在政府登记,由有关官员发给结婚证书即可成立。但在有关官员发证书前,应在三周内将结婚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公告于众。如果无人提出异议,方可举行婚礼。此外,该法的内容大部分仍是教会法的规范。
拓展资料
《婚姻法》 婚姻法 《英国的舆论》 《英国的预算》 英国法系 英国工党 英国政治思想 〔英国〕休姆 《英国证券法》 英国标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