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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41年设立的教育改造徒刑犯的专门机关。其前身是晋察冀边区政府1940年设立的“感化院”。自新学艺所实行感化教育与劳动改造相结合的狱政方针。对犯人进行政治教育、劳动教育和文化教育。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决定,凡18岁以上50岁以下,已经判决正在执行徒刑的男犯,不分犯罪性质与期限,如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并愿担任采煤或其他劳动者,可以入自新学艺所为特别学员。在工作期间,除享受经济优待外,政治上凡工作积极,刑期已满者,恢复公民资格,并有特别奖励。自新学艺所实行干部与学员同甘共苦,在教育上采取“活动累进教学法”。后于1944年试行“累进减刑制”,以鼓励犯人的上进心。自新学艺所于1949年1月结束,大部分犯人释放回乡或参军参干。它为新中国的狱政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