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背信罪

2022-10-03

英文

breach of trust

简介

处理他人事务或管理、处分他人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人,故意滥用权限或违背信托义务,损害该人财产利益的行为。又称不忠实处理事务罪,日本刑法中称作违背任务罪。本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是:①犯罪主体是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处理事务的原因可以是根据法令、委托、雇佣等,没有限制。②客观方面是滥用权限或违背义务而损害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其本质是违背了按照事务性质所派生出来的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信任关系,因此,日本刑法中将处罚违背任务罪的理由归结为违背信赖说。背信罪的成立必须以委托人本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为条件。背信罪的犯罪行为人不包括直接将他人财产不法转为己有,因而与侵占罪不同。③主观方面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在实施违背任务的行为时必须认识到会使委托人本人遭受损失。同时,背信罪一般具有谋求自身或第三者的利益,或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目的。把背信罪作为独立犯罪进行特别规定的立法例不多,英美法系国家没有相当于本罪的罪名。大陆法系的部分国家有关于本罪的立法例。背信罪的最早立法例见于德国刑法。《德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依法律、官方委托或法律行为有权处分他人财产或对他人负有义务,而滥用其权利或假借法律、官方委托、法律行为及因信托关系所负管理他人财产利益之义务,致损害他人财产上利益者,为背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刑。瑞士刑法规定,依法令或契约,负有管理他人财产义务,而使该财产受损的,是不忠实处理事务罪;意图得利而犯此罪的,处较重之刑。日本刑法规定,为他人处理事务者,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或以加损害于委托托人本人为目的,实施违背任务的行为,而给委托人的财产造成损害时,为背信罪。背信罪的刑罚适用一般是短期自由刑,并处罚金。

拓展资料

背信犯罪  违背信托罪  教皇尊信罪  黑背信天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