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原始社会中两性关系和血缘联系的社会形式之一。①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家庭,是群婚制的低级形式。它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等相互间存在着严格的婚姻禁例,两性关系根据世代来划分,原始群体由组成了若干同外辈的婚姻集团。血缘群婚制是人类婚姻史的第一个大进步,禁止亲子之间的婚配,对人类繁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也为氏族的产生创造了条件。②亚血缘群婚制,又称普那鲁亚家庭,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由人类原始群过渡到氏族组织过程中产生。它仍然是男女之间的群婚,但已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两性关系,同胞的或半同胞的兄弟姐妹之间存在着婚姻禁例。因此,婚姻双方分别属于不同的氏族,实行氏族外婚配对象,即“兄弟共妻” (但他们的姐妹除外) 和 “姐妹共夫”(但他们的兄弟除外)。实行族外群婚的丈夫们互相间不称兄弟,而称“普那鲁亚”,一群女子作为共同的妻子也不互称姐妹,同样也称“普那鲁亚”。这一形式的群婚制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产生,是人类婚姻史的第二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