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 6月11日,清光绪皇帝采纳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主张,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从这一天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止,共计103天,史称“百日维新”。由于1898年是阴历戊戌年,所以又称“戊戌变法”。变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方面,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和铁路矿务总局,保护农工商业;提倡私人办企业;着手修建铁路、开采矿产;编制国家预算;改革财政;整顿厘;奖励新发明、新创造。文化教育方面,废八股,改试策论;兴西学,取消各地书院,兴办中小学堂,在北京设京师大学堂;设立译书局,派人出国留学等。军事方面,裁减绿营,精炼陆军,改习洋枪、洋操,训练海军,拨款建造兵轮等。此外,还明令裁减冗员,广开言路,提倡上书言事,允许自由办报馆和成立学堂等。变法期间,资产阶级改良派在以光绪帝为首的帝党支持下,构成了当时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势力,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后党,宣称“宁可亡国,不可变法”。采取各种手段破坏和镇压维新运动。9月21日,慈禧发动政变,将光绪囚禁,宣布由她“临朝训政”,下令逮捕康有为等人,康闻迅逃亡日本。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弟、康广仁、杨深秀等6人被杀于北京菜市口,其他维新派和大批参与新政及倾向变法的官员,或被罢官,或被放逐。政变后,新政措施除京师大学堂被保留外,其余全部都被取消,变法彻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