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环境决定论

2022-10-05

英文

determinism of environment

简介

与遗传决定论相对立的一种犯罪学理论观点,认为人类犯罪行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一个人出生时纯洁无瑕,毫无标论,他潜在的良知和罪恶,成功与失败,或介于其中的多种情形将由环境予以决定。环境造就了人类行为。环境包括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朋友、工作伙伴和包容所有这些团体的文化所共同组成的诸因素。主张环境决定论的犯罪学家,十分强调环境与犯罪之间的关系。用环境决定论来解释犯罪原因,就得出犯罪是因为犯罪者所处的外部环境影响的结论。作为犯罪者社会生活前提的多种自然条件如气候、季节、职业、工作环境、实施犯罪的场所、人际交往、经济条件都是犯罪的主要原因或根本原因。这一理论片面地夸大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从而否认遗传素质的作用,否认心理与行为发展和成熟的规律性——年龄特征,否认人在心理与行为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觉性。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华生(John Broadus Watson 1878~1858)认为,新生婴儿是白板一块,可以按照教育者的意愿培养成为各种所需要的人才。他说:“给我一个健全的儿童,我可以用特殊的方法任意地加以改变,将他们训练成为我所选定的任何一种专家:医师、律师、艺术家、商界领袖乃至乞丐和盗贼,而不管他的才能、嗜好、趋向、能力、天资和他祖先的种族。”这是一种极端环境决定论的立场。这种认为个人行为完全由环境包括文化、团体影响所决定的理论,不考虑个人遗传因素的意义,也不重视心理、生理等因素变异的影响,充分说明了环境决定论和其他形式的决定论一样,都带有假定行为,完全以某种单一因果性来解释犯罪的特点,而忽略了其他因素的作用。现代科学研究证实了遗传基因对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的作用,证实了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有其独特的规律性,因而否认遗传和年龄成熟与否在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中的作用是错误的。事实证明,从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遗传因素为一个人整个发展提供了生物前提,而年龄大小则是一个人成熟与否的标志,社会环境和教育必须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当然对人的心理与行为发展在最终水平上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环境和教育。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在强调社会环境和教育对于一个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并不否定个人的自觉能动作用和个人具有相对选择的自由。因此,像犯罪心理学中那种认为个人之所以产生犯罪心理和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由于不良的社会环境和教育方面的缺陷造成的,犯罪者个人没有或者很少有责任的观点(尤其是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的过程中更为突出),显然是片面的。

拓展资料

地理环境决定论  决定论  本能决定论  环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