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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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戏曲家,字伯良,又字伯骏,号方诸生,又号秦楼外史,会稽(今浙江绍兴)人。
他原是徐渭的弟子,与吴江派首领沈璟也有密切的过从。声韵方面,曾得到孙如法的“指授”,与当时的另一位曲家吕天成也有所切磋,因此对曲学有深厚的造诣。他曾为沈璟的《南九宫十三调谱》作序,著有《南词正韵》、《曲律》,还校注《西厢记》和《琵琶记》。他的《西厢记》校注本校勘精细,注释详明,为《西厢记》重要版本。
王骥德著有杂剧五种,今存仅《男王后》一种,写临川王宠纳男色事。传奇四种,仅存《题红记》。此剧原为其祖父少时所作,原题作《红叶记》,取红叶题诗故事敷衍而成。王骥德重加改编,并改题作《题红记》。但这两部作品历来评价都不高,尤其是《男王后》,情趣庸俗,更是失败之作。
王骥德也有一些诗文散曲的创作,分别收入他的《方诸馆集》和《方诸馆乐府》二著中。他的成就,主要在《曲律》一书。
《曲律》全书四卷,四十节,分论戏曲的源流、音乐、声韵、曲词,以及元明以来的作家作品等。虽然重在探讨戏曲音律,但涉及面广泛,是一部全面、系统的戏曲批评和戏曲美学的著作,见解精深,并且在明末戏曲主张纷呈的时候,他兼采各家之长,持比较公允的态度,在古代戏曲理论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王骥德是“吴江派”重要成员,所以他的基本主张同于沈璟的“合律依腔”的理论。在宫调的运用,字声的平仄,四声阴阳,腔调板眼,衬字对偶等等方面,都主张严守规范,以利于场上扮演,但也有与沈璟不同的地方。譬如关于戏曲语言的问题,沈璟重本色,反对追求文采,主张曲词要通俗,注意运用民间俗言俚语。王骥德虽亦重本色,但并不绝对排斥戏曲语言的词采美。他认为,如果“大抵纯用本色,易觉寂寥;纯用文调,复伤镂镂。”在戏曲中,他认为应该对“曲词”和“说词”区别对待。曲词具有抒情的作用,与说词不同,不能过于用“本色”来要求它;虽然“曲之始、止本色一家”,但戏曲的发展改变了纯本色的面貌。他也反对对辞藻的过份追求,如邱璿作的《香囊记》,但承认戏曲的发展。他认为这一现象,“犹古文六朝之于秦汉也。”他说:“夫曲以模写物情,体贴人理,所取委曲宛转,以代说词,一涉藻缋,便蔽本色。”他认为对于戏曲语言,不能一概而论,偏执一端,都是不对的。他认为“本色之弊,易流俚腐;文词之病,每苦太文,雅俗浅深之辨,介在微茫,又在善用才者酌之而已。”这些,都是他不同于沈璟的地方。他认为恰当地注意词藻之美,并不违背“本色”的原则。在这一点上,他认汤显祖的作品,仍属于“本色”的范围。他说:“于本色一家,亦惟是奉常(汤显祖)一人,其才情在深浅、浓淡、雅俗之间,为独得三昧。”表现出他对汤显祖的赞赏。
在《曲律》的“章法”、“句法”、“字法”等节中,还涉及到传奇的间架结构等总体性问题。他说:“作曲,犹造宫室者然。工师之作室也,必先定规式……作曲者,亦必先定段数,以何意起,何意接,何意作中段敷衍,何意作后段收煞,整整在目,而后可施结撰。”他指出作家应先对整个作品了然有全局在胸,才能进行创作,同时也才能处理好详略剪裁的问题。他认为,在戏曲里,无论引子、过曲、尾声、宾白、科诨等安排,都是为它的整体结构服务的。
《曲律》第三十九节“杂论”,兼及作家作品论。他的评论,能突破门户之见,持论公允。在具体的褒贬之中,可看出他对戏曲特征的认识,较之沈璟和汤显祖为全面。他对沈璟和“吴江派”有赞扬,也有批评。他说“吴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毫锋殊拙”,是对形式主义理论的批评。他对汤显祖戏曲曲词中难以演唱之处,也提出了中肯的批评意见。他的着眼点在于戏曲的综合艺术的性质,无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