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
indication of criminal intent
简介
亦称犯意流露。行为人通过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自己犯罪意图的表露。
犯意表示的特征 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是人的真实犯罪意图的流露,而不是谎称犯罪。②是犯罪意图的外化,即行为人已经通过一定的形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不是埋藏在心底里或者写在日记上的单纯犯罪思想。③是单纯表露犯罪意图的行为,并未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这正是对其不以犯罪论处的本质特征。若忽视这一特征,把犯意表示当作犯罪予以刑罚处罚,势必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导致主观归罪,惩罚思想犯。因此,对犯意表示的行为人,只能因势利导,说服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帮助其打消犯罪念头,而不能予以刑罚制裁。犯意表示与以言词形式实施的犯罪不同。后者是指行为人基于一定的目的,以言论方式实施的诸种犯罪的总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言词方式(书面或口头形式) 实施的犯罪有: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侮辱罪、诽谤罪、谎报军情罪、假传军令罪、口头或书面方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这些言词形式的犯罪与犯意表示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暴露了行为人的犯罪意图;不同之处是,前者行为人的“言词”的本身已超出了单纯流露犯罪意图的范围,属于刑法规定的某罪的实行行为,后者行为人的“言词”虽然是反映思想的外部行为,但它毕竟对客观外界未造成危害,因而是一种不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关系 二者的相同点是:都反映了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并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将犯罪意图表现出来;都没有着手实施某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是:①犯意表示只是犯罪意图的单纯流露;犯罪预备则是通过具体活动为实行犯罪创造条件。②犯意表示只停留在单纯表现犯罪思想的阶段,尚未通过实际的犯罪行为将犯罪意图付诸实施;而犯罪预备则将犯罪意图与犯罪行为结合起来,开始实施或实施完了犯罪的准备活动。③犯意表示虽然给他人造成精神上的威胁,但不会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实际性威胁或损害;而犯罪预备的行为人已实施了预备行为,为行为人着手犯罪奠定了基础,已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实际威胁或遭到实际损害,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