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犯人生活标准

2022-10-07

简介

劳改机关给服刑犯人提供的衣、食、住、用等条件所要达到的标准。

犯人伙食供给标准包括伙食费标准和粮油、副食品定量标准两部分。犯人的伙食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挪用、克扣或大量结余。参加劳动的犯人,其粮食定量和品种,按照当地同类国有企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标准供应;不劳动的犯人,按当地居民的标准供应。犯人在服刑期间患病或受伤,劳改机关经过诊断认为需要留队治疗或住院治疗的,在伙食标准上给予一定的照顾。住院病犯的伙食费可高于普通犯伙食标准的50%;留队治疗的病犯,伙食费可以适当补助。对病犯,按其伙食标准另做病号饭,尽可能让他们吃得可口、营养,以利于身体康复。对少数民族犯人,按照他们的民族习惯,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关押少数民族犯人较多的单位,一般单独建立伙房,调配少数民族犯人作炊事员;关押少数民族犯人较少的单位,则另设炉灶。对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作业的犯人,按照当地同类国有企业同工种的标准,发给保健食品,不得降低或克扣。从事煤矿生产的劳改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井下劳动作业的犯人,每天供应一次班中餐。

犯人的被服发放标准。给犯人发放被服,本着御寒遮体、厉行节约、整齐清洁、便于识别的原则,保证供应。犯人入监后,一律着囚服,囚服式样一般由省劳改局统一制定。囚服每年发放两次,具体发放日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劳改局根据本地气候情况自行决定。新入监犯人的被服,入监时发放。犯人自带的内衣、鞋袜、被褥等,允许继续使用。犯人被服,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生产供应。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按实有人数加10%的储备编造计划,报劳改局领取。要教育犯人爱护被服,对延长使用年限的,给予奖励;对故意损坏、变卖、倒换的,要严肃处理。对囚服囚被及时拆洗缝补,棉衣在非使用季节要由大队或中队统一保管。建立健全被服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经费的划拨,被服的领取、保管、发放,都要建立专帐,制定统一报表、凭证和卡片。犯人因抢险、救灾或不可抗御的原因而损失的被服,可以酌情补发。因生产劳动需要的工作服及防雨、防暑等用具,按当地同类国有企业同工种的标准发放。犯人刑满释放时,原则上要收回被服,但家庭确实困难的,经批准可以不收回,没有衣服替换的,可以发一套便服。

犯人的零用钱。包括发给犯人购买肥皂、毛巾、牙具、纸张、信封、邮票、针线等生活用品的费用和加发的女犯卫生费。劳改机关按月发给罪犯一定数额的零用钱。犯人零用钱由中队统一存入银行,严禁犯人掌握现金。对犯人零用钱要如数发给,不能挪用和克扣,更不能作为奖惩手段。

犯人的居住标准 (见犯人居住标准)。

拓展资料

犯人  犯人教育  生活标准  《犯人生活卫生管理办法》  犯人通信  犯人接见  女犯人  犯人逃跑  教育犯人  1997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