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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烙

2022-10-09

简介

商纣王时的酷刑,也称“炮格”,属法外极刑。《史记·殷本纪》记载:“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炮烙”原叫“炮格”。格,有人认为特指刑具,也有人认为,格通阁,实际上就是支架之意。因为炮烙之刑主要是将人烤烙致死,所以后人逐渐将“炮格”写成“炮烙”。《集解》引 《列女传》释云:“膏铜柱,下加木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坠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这说明炮烙刑的执行方式是:置一铜柱,涂上膏油,然后用炭火烧红,令受刑者走其上。其结果自然是坠入炭火之中,倾刻间皮焦肉烂,人不堪其痛,活活烧死。可见,炮烙刑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但自商以后,历代王朝几乎都未把它列入刑典。只是少数民族的辽政权在穆宗时期还用炮烙之刑。不过,据古人考证,辽之炮烙主要作为刑讯时使用,用刑时人不必致死,与殷纣的炮烙有所不同。总之,炮烙虽不在古代五刑之内,大多数只是作为法外极刑被一些暴君酷吏所采用,使用也并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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