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rimp and Turtle Case
简介
美国《濒危物种法案》将在美国海域内出没 的海龟列为法案保护的对象之一,将一切占有、 加工以及加害被捕虾网误捕或误杀的海龟的行为 均视为非法,同时,美国研制开发一种名为TED 的海龟隔离器,目的是在捕捞鱼虾的过程中保护 海龟。美国禁止未使用TED、以达到相应海龟保 护标准的野生虾及虾类制品进入美国市场。1996 年10月8日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和泰国共 同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要与美国进行磋 商以解决美国禁止进口这些国家捕捞的海虾的问 题。专家组最后认定,美国的辩护理由与《关贸 总协定》规定不符且不具备正当性,要求美国遵 守WTO规则。此案的整个裁决过程,是WTO 仲裁机构对贸易与环保目标进行协调的过程,对 后来世界贸易中环保准则的不断引入产生了重要 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