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法国各级各类学校系统。19世纪末,法国近代学制已基本形成,当时是双轨学制,一轨是中学预备班——国立中学或市立中学——大学或专门学院,为上层子弟服务;另一轨是幼儿学校——初等小学或职业学校而后就业,主要是平民子弟的教育系统。这种学制经过多次改革,尤其是1947年,“教育改革委员会”向议会提出了《教育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制度、教育的内容及方法都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意见,这些改革意见成为后来法国教育制度改革的基础。法国第五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加强了教育规划,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令,对教育制度实施了改革,使法国教育在高中之前达到了基本统一。法国现行的学制为:幼儿学校1—3年,小学5年,初中4年,高中3年以及多种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其中幼儿学校不是强迫的,2—5岁的儿童自愿入学。从小学到高中第一年间的10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除少数提前两年进入职业高中外,几乎所有的儿童都接受相同的教育。中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机构有职业高中和学徒中心。高等教育以大学的三个阶段为基准,机构繁杂,层次多样,培养不同规格的人才,其教育机构还包括大学校(学制大多3年)、高级技术员班(学制2年)和大学技术学院(学制2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