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救济权

2022-10-06

英文

secondary rights,sanctioning rights,restitutory rights,rights of redress

简介

原权利的对称。即原权利遭受不法干涉或受侵害时,由国家所赋予的救济手段之一部。(1)救济权以原权利遭受他人的侵害行为为其发生要件。侵害的形式为侵权行为及债务不履行行为。(2)救济权仅为国家所赋予的救济手段的一部,而非全部,即原权利受侵害时所发生的原状回复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至于权利人所得用以为救济的自卫权、自助权,以及解除权、终止权、抗辩权等形成权,则不与焉。在人格权及身份权受侵害时,可能发生财产上损害赔偿及非财产上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又称慰抚金);在物权受不法干涉或侵害时,可能发生标的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债权则为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救济权既因原权利受侵害而发生,以原权利之缺损为前提,故其每为原权利之变形,可说是由原权利所衍生的独立权利,且多为请求权。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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