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2022-10-02
即宣布战争状态。一国正式通知他国终止和平关系并进入战争状态。明确表示战争意向从而使战争开始的正常方式。通常由一国元首于敌对行为开始之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国家自宣战之日起正式终止和平关系并进入战争状态,外交和领事关系自动断绝,双边政治条约即行失效,经济与技术性的条约停止施行,开始运用战争法规。1907年《关于战争开始的海牙公约》(海牙第三公约)第1条规定缔约国彼此开战之前,须以附有理由的宣战书或以宣战为条件的最后通牒进行宣战,因而不宣而战是违反战争法规的行为。
宣战权 宣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