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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ektistik
简介
19世纪德国致力于研究《学说汇纂》以期从中提炼出定义严密、逻辑联系清楚的法律概念,并以此来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法学流派。亦译作“罗马法著作选学派”、或者译为“潘德克吞学派”(《学说汇纂》the Dogest J. 德语称为Pandec-tae);法史学上也因他们强调概念的界定、分析,泛称其为“概念法学派”,把他们这种研究方法称为“概念法学”(Begrottj urosprudence)。
萨维尼的门徒普赫塔(Puchta 1789~1846)、温德沙伊德(Bernhard Windscheid 1817~1892)、勒杰伊士伯格(Regeisberg)等人是该学派的倡导人。他们都是历史法学派的信徒,承认应从被视为德国本民族法律的古代罗马法中去发现法律真理;同时他们又接受了德国法学家普芬道夫(Pufendorf 1632~1694)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的影响,主张凭理性去发现统治人类社会的、普遍适用、一成不变的法律原则。这样,他们致力于研究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揭示罗马法理论的原始含义,并将这些内容概念化、系统化,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普遍有效的法律体系。其他代表人物还有德国的德里堡、范格罗(Vangerow)。该派将萨维尼的《占有权论》(Possession,1803)和《现代罗马法体系》(System of Modern RomanLaw,1840~1849)视为自己学派的经典作品,另外温德沙伊德的《法典教程》(Lehrbuch des Pandektenrechts,1862)是该派影响最大的力作。
在法理学方面,该派认为,法律是一个金字塔式的封闭体系,这个复杂的体系是由一系列有逻辑联系的、分层次的法律概念构成的;通过对这些概念的严密定义,人们可以从简单的推理中得出逻辑上正确的法律规则体系,从这个体系中又可以不断演绎出“隐藏在民族的法律潜意识中”的新的规则。因而主张法学家在进行理论推演、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只应依照这个体系作三段论式的推理,而排除伦理的、政治的和经济方面的考虑。学说汇纂派的理论对当时德国进一步接受罗马法起了促进作用,并极大地影响了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另外他的研究方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德国历史法学另一支派,日耳曼法学派的发展。
学说汇纂学派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他们的理论与19世纪德国的需要没有多少直接关联,按他们的理论体系有时推导出一个几乎不具有任何可能性和实用性的逻辑结论。后来的德国学者认为,这种状况是因为当时德国政治分裂,缺乏全国性的司法系统,法学家们只能脱离现实,进行抽象的法律体系的构建而造成的。作为对学说汇纂派这种缺陷的批判,导致了德国“利益法学”和“自由法学”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