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西方资产阶级伦理思想中一种经过修饰了的利己主义。其基本观点是:“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道德的基础;“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应该与社会利益相一致;而建立在“正确理解”个人利益基础上的利己主义,既是“合理”的,也是“有利于”社会的。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充分表述了这一理论。他提出,自爱,如不损人,决不能说是不道德的;自爱,如有利于社会,决不能不说是道德的。他认为,正确理解的自私与错误理解的自私完全不同,前者是道德的根源,后者应当除掉。利己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基础,因为公共利益是保证个人利益的最重要条件。费尔巴哈也是这种理论的代表之一,他认为,只要对“利己主义”加上一连串的限制和修饰,如加上宽厚的、自制的、只在对他人的爱中寻求满足的、健康的、与本性相协调的等限制因素,就可消除它将产生的一切恶果。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也提出过“合理利己主义”,并赋予它更多的革命内容。“合理利己主义”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作用。但这种道德原则的出发点是企图在保存私有制的条件下实现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的结合,实质上仍是利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