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百科

厂用电系统

2022-10-07

station auxiliary power system

简介

为火力发电厂辅助设备的动力、控制、调节、照明、设备检修等的用电而设置的厂内供电网络和厂用配电装置、厂用电源等所构成的总体。其任务是保证发电厂连续安全满载运行,满足机组起动、正常运行和停机等工况下供电的需要。根据电厂安全运行要求,厂用电系统设置有监视、控制、保护和连锁等自动装置。

设计要求 厂用电系统应做到: ①各机组的厂用电系统各自独立,当一台机组故障停运或其辅机的电气设备故障时,不至影响另一台机组的正常运行,并能在短时间内使本机组恢复运行;②配备可靠的备用(或起动/备用)电源,接线简单,在工作电源故障时能可靠投入,在起停过程中便于切换操作,并能与工作电源短时并列; ③考虑电厂分期建设和连续施工过程中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便,对公用负荷的供电要合理安排,便于过渡,尽可能减少改变接线和更换设备; ④200MW及以上机组设置交流事故保安电源,在全厂停电时能够快速起动投入,向保安负荷供电。同时要设置交流不停电电源,保证计算机和自动装置等不间断运行。

组成 厂用电系统由厂用电源、配电装置(母线和开关设备等)、厂用负荷和馈线等组成。厂用电系统分高压厂用电系统(国际上称中压厂用电系统)和低压厂用电系统,前者电压为3~10 kV,后者为380/220 V。

厂用电源 厂用电系统对安全供电有较高的要求,必须设置可靠的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重要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供电电源,正常情况由工作电源向厂用负荷供电,工作电源故障退出运行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现代火力发电厂厂用工作电源均由发电机通过厂用工作变压器或发电机提供,厂用备用电源通过备用变压器或电抗器由电力系统提供。当小容量发电厂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厂用工作电源由各段母线引接。200MW及以上的机组设置快速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交流不停电电源则采用静态逆变装置。

厂用电母线 高、低压厂用电母线一般多采用单母线按炉分段,母线段数的设置与机组容量有关,中、小机组每炉设1~2段,大型机组每炉设2~4段,当公用负荷较多、容量较大时,设公用段。

配电装置 多采用成套配电装置,内设断路器、熔断器、接触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电器,用于正常关合和事故时负荷的切除。厂用配电装置有3~10kV高压开关柜,380V动力中心,配电柜,电动机控制中心配电柜等。

厂用负荷 按工艺系统划分,厂用负荷分单元负荷和公用负荷。单元负荷指每台机、炉专用的辅机负荷,如凝结水泵及引风机、送风机等;公用负荷指全厂公用的输煤、除灰、化学处理设施等的辅机负荷。

根据厂用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厂用负荷可分为:①正常负荷:为保证机组的正常运行需供电的负荷,包括上述的单元负荷和公用负荷;②事故保安负荷:在发生全厂事故停电时,为保证汽轮机、锅炉的安全停运,需要继续进行供电的直流负荷(如直流润滑油泵等) 和交流负荷 (如200 MW及以上机组的盘车电动机等),这些负荷分别由蓄电池及快速起动的柴油发电机供电;③不停电负荷:在机组运行期间及停机过程和停机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进行连续(不间断)供电的负荷,如计算机负荷等。

厂用电率 发电厂的自用电量与同一时期发电量之比,是考核发电厂经济运行的重要指标之一。额定工况下的厂用电率可按下式估算:K=Scosψ/P,式中K为厂用电率,对大容量燃煤机组一般为4%~8%;S为厂用电计算负荷,kV·A,只计算连续运行的工作负荷;cosψ为平均功率因数,一般取0.8;P为发电机额定功率,kW。

拓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