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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美

2022-10-19

简介

物质产品的一种最基本的审美形态。技术美学把某一产品由于对审美主体过去所认识的许多功能良好的产品具有一定典型性而显示出来的审美价值称为功能美,并把它作为一个重要范畴与艺术美、自然美相区别。功能美、形式美和艺术美这三种不同形态的美的综合效应,构成了物质产品的审美功能。

功能美的发现 人类从学会制造最简单的工具开始,就已能从自己的产品感受到功能美。不过,那时还没有任何“美”的观念。随着具有独立的观赏价值的艺术的出现,人们最初把握的“美”的观念是和艺术联在一起的,认为美是艺术特有的属性,一切人工美都是艺术美,提高产品的审美功能无非就是加强产品的某种艺术性。人们在艺术美之外发现并承认功能美的存在,是对技术与艺术的关系以及功能与形式的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

在手工业时代,熟练的工匠从事任何一种有目的的生产,都要按照美的规律把头脑中最理想的形式直接赋予他的产品。他象是在从事一种艺术创作,产品就是对他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那时技术与艺术是难以区分的。世界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生产者与他的产品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机器批量生产代替了手工操作,生产工人只能按照别人的设计,在有限的工序重复着单一的劳动,失去了直接为产品造型的自由,也就失去了那种传统的美。机器带来成倍增长的劳动生产率,也造成技术与艺术的彻底分离。制造商为掩饰机器产品天生的丑陋,不得不搬用某些艺术手段把它们加以美化。19世纪欧洲,与建筑上盛行复古主义的同时,出现了用科林斯柱装饰起来的蒸汽机,带有常春藤图案铁支架的锯木机。产品的形式与功能的脱离,实用、经济与审美的对立,促使一些建筑师和工程师开始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机器产品本身去探求一种新的美。

功能与美的关系首先是功能与表现美的形式的关系。相信“万物有灵论”的原始民族,曾以一种感性的直观来看待这种关系,认为一件武器或工具有怎样的外观形式,便有怎样的功能。直到亚里斯多德的“四因说”,还把形式看成是决定事物性质的本质。19世纪出现的生物进化论把物种形态看成是自然选择或“用进废退”的结果。建筑师萨利文(L.H.Sullivan)在其影响下提出“形式随从功能”的口号,认为形式不仅要表现功能,而且正是功能创造或组织了它的形式。本世纪初,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以德国“包豪斯”为中心兴起了建筑和工业设计的新思潮。他们反对一切多余的装饰,认为,不必把功能所要求的材料和结构加以掩盖,应该从材料和结构内部去寻求美的形式,提倡一种简洁、明快的现代风格。这种设计上的“功能主义”引起了美学家的思考。他们先后提出“合理美”、“工业美”、“技术美”、“功能美”等美的概念。法国美学家P.苏里奥(Paul Souriau)认为,一种产品只要明显地表现了它的功能与就具有美;应该把工业产品的审美价值实用价值融合 起来,承认适合于功能的美的存在。其子E.苏里奥(E- tienne Souriau)认为,现代技术产品的美正是技术本身 的合理性的自然流露。另一位法国美学家拉罗(Charles Lalo)则认为,单纯地追求符合某种功能未必能产生美,只有充分发挥产品的功能、材料、组织、形式和外部环境这五种因素的作用,形成一个整体结构,那时才有“工业美”。日本美学家竹内敏雄认为,物质产品是以实用价值为存在前提的,技术美必须依附于实用价值,但又不能混同于有用性。他以高速行驶的飞机、汽车、舰船,寓动于静的塔与桥为例,说明技术美就是功能的“力动性”的直观显现。我国技术美学研究者借鉴前人的各种观点,把“功能美”置于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中,给以明确的界定。

功能美的历史形成 功能美植根于物质产品的功能,但就某一具体产品而言,其功能美与其实用功能、认知功能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只有超越这一产品与审美主体现实存在的有限关系,把它置于主体的全部实践经验以及整个人类社会文化发展过程中,做宏观的历史的考察,才能发现其中的必然规律。

有些原始民族使用的斧头和斧柄、枪头和枪杆,最初是用粗绳或皮条捆绑在一起的,梳子是一排小木棍用细绳捆扎起来的,等这些工具发展到能用更先进的方法连在一起时,上面仍然刻划着模仿那些绳条的纹样,它们已由功能上需要的局部结构变成美的装饰。有的陶器最初是在编好的篮子上涂以粘土烧成的,后来虽已不再用篮子做陶坯,仍然印上它的纹样做装饰。这些绳痕和篮纹说明,它们在工艺上的功能未消失以前,已经能给人以审美感受,以圆为基本造型的陶器的美,在于圆形可以最少的坯料取得最大的容积;三足陶器的美,在于它的稳定、简省,它们都属于最初的功能美。任何一种装饰,最初都不是单纯出于审美的需要:如盾牌上描绘的动物形象,是部族的图腾;弓、箭上的几何图形,多属于部族或持有者的特定标记。人类最初的服饰也都不是审美的,它们除具有御寒、护体的实用功能外,也有图腾、巫术、吸引异性、威慑敌人等不同的作用,后来又成为社会地位的标志以及权力或财富的象征。这些认知功能也都是产生服饰的功能美的基础。再如西方古代建筑的柱式、券拱,我国古代建筑的斗拱、飞檐,原都是一种在技术上合理的典型结构形式,后来则演变成为美的形式。在现代流行的服装中,无论牢固、挺拔、刚健的牛仔裤,还是轻软保暖,男女老少咸宜的防寒服,首先呈现出一种来自特殊功能的美。各种高速运载工具都采取易于克服空气阻力的流线型;多功能收录机外壳布满各式按键、旋扭和喇叭,没有任何装饰;它们各自显示出一种与现代技术相联系的美。无数事实说明,一种产品如果具有良好的功能,它们的某些特殊造型就会逐步演化为一种美的形式。这个演化过程是历史的积淀过程,也是一个典型化过程。换言之,一种新产品如果能够吸取那些已经发挥过良好功能的产品的特点加以典型化,构成自己的造型,即那些功能良好的产品在造型上的特点能够充分体现在这个新产品上,无论它本身是否具有良好的功能,它的外观形式

功能美的心理学解释、假设在审美主体过去的经验中,产品S1,S2…,Sn由于各自对主体具有某种功能,曾使他分别对之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R1,R2…,Rn,遂即在他的头脑中形成一系列神经联系S1—R1,S2—R2,…,Sn—Rn。现在主体又面对产品S,如果S1,S2…,Sn形式上的特点都能够集中体现在产品S上,即S对S1,S2,…Sn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那么由于情绪反应的条件作用,他必然能从对S的知觉直接得到一种特殊的情感体验R,R也正是把R1,R2…,Rn典型化的结果,或者说它是后者的“净化”或“升华”。R的产生没有经过主体的任何逻辑思考,纯属一种审美感受。这样就形成了S对于主体的功能美。这是描述这一心理过程的一个简化了的模型。

功能美的本质特征 人为一定目的按照客观规律进行生产,如果他的产品实现了预期的功能,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达到统一,就感到一种自由,而充分体现这种自由的产品形式就具有一种功能美。人就是通过这种物质生产实践,不断从外在自然的人化达到自身内在自然的人化,才获得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人类最早的审美活动就是对于物质产品的功能美的感受,最早的审美创造就是对于具有功能美的物质产品的生产。功能美是一种最有普遍意义的初级形态的美,其中已具备所有美的一般特性,易于由此窥见美的本质。

上述关于产生功能美的心理过程的模型已显示,审美体验R的性质决定于审美主体过去所认识的产品S1,S2,…,Sn有什么功能,所以功利性是功能美的基础;但R的产生只在于产品S对S1,S2,…,Sn的形式上的典型性关系,而与S自身的功能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功能美又具有审美的超功能性。

审美主体对于功能美的感受,应该同他由于对产品作出肯定的功能评价所体验到的情感加以区别,前者属于由直觉产生的审美感受,后者则属于由逻辑思维产生的非审美感受。如果主体从某一产品的外观形式感受到功能美,然后又对它的实用功能做出否定的评价,势必觉得这是一种虚假的美,则会影响他以后对这一产品的审美感受。因此,产品设计必须注意到功能美与功能评价的这种区分,并在实际设计中使两者协调一致起来。

在上述模型中,审美主体过去的情感体验R1,R2,…Rn,分别决定于产品S1,S2,…,Sn的物质属性,也决定于主体当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他的价值取向、追求和理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所以,在S—R这个看似纯属个人偶然的感性活动中,即已积淀下丰富的社会的、历史的理性内容,或者说这些丰富内容都要通过这个感性形式有所表现。产生功能美的这个历史的积淀过程是通过个体心理的无数次选择、抽象、概括、建构,即典型化过程完成的。这个过程不断延续,还可以使初级形态的功能美向着更复杂的其它形态发展。产品形式如果经过反复的、高度的抽象、概括,以至完全看不到它与任何功能的联系,功能美就转化为形式美。产品形式或某些局部的形式因素如果发生某种质的变化,它不再表现功能,而成为产品自身以外的其它事物的反映,功能美就转化为艺术美。

某一物质产品如果能够主要以功能美来实现它的审美功能,它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在整体上就被称为“技术美”。功能美是技术美的核心。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设计师会有更多的自由进行创造和选择,以至使用某些艺术手段,使产品具有更多的审美功能。但在非以审美功能为主要功能的物质产品中,功能美始终应该占居主要地位,使产品富有技术美。技术美要求物质产品中,那种作为局部的、表面的外加成分的艺术美只占次要地位;形式美所依托的形式因素,应该自然地成为功能所要求的材料和结构的外部表现,使功能美与形式美融为一体。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现代,很多产品的功能美都是与新的技术、新的材料和结构相联系的,它们所表现的技术美,形成了一种现代风格。物质产品要充分显示出以功能美为核心的技术美,这是现代设计所追求的一种审美理想。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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