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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载

2022-10-19

简介

1813~1881

中国晚清重要的经学家和文艺批评家。字融斋,江苏兴化人。刘熙载进士出身,官至广东提学使。晚年在上海龙门书院主讲。一生以治经学为主,特别精通声韵与算数,旁及子、史、诗、赋、词曲、书法,也无所不通。著述甚富,有《四音定切》、《说文双声》、《说文叠韵》、《持志塾言》、《昨非集》和《艺概》,汇刻为《古桐书屋四种》,又有《古桐书屋扎记》、《游艺约言》、《制艺书存》,汇刻为《古桐书屋续刻三种》。

《艺概》一书系历年论艺汇钞,是刘熙载的文艺观点和美学思想的集中表现。《艺概》论文艺涉及的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全书分《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六部分。《艺概》在方法上较典型地体现了中国文艺批评的主导方法——评点法。直感体验,点到为止,不作细密的分析与论证,不求系统,缺乏具体规定。正如刘熙载在自叙中所言,“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不屑于“殚尽无余”“以明指要”,而“好言其概”,“盖得其大意,则小缺为无伤,且触类引伸,安知显缺者非即隐备者哉”!《艺概》所论之“艺”并不等于今天所谓的“艺术”,而是沿用中国古代“六艺”之“艺”,因此《艺概》不是专门的艺术概论,而是广义的“文”论,其中包含着文学艺术论。但文学艺术论是本书的主要内容,占据大部分篇幅,因此本书的主要价值意义,仍然是美学的。

刘熙载从儒家正统思想出发,认为艺的根本宗旨是征圣宗经明道。“道”是“艺”的“根极”,“艺者,道之形也”。他在《文概》中指出,“文”者,不出“六经”的范围。他说:“有道理之家,有义理之家,有事理之家,有情理之家……文之本领,祇此四者尽之,然孰非经所统摄者乎?”他论诗,也是本诸“诗言志”、“思无邪”以及“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古老信条而发挥的。他说:“不发乎情,即非礼义,故诗要有乐有哀;发乎情,未必即礼义,故诗要哀乐中节。”至于词,它既有诗的特点,又有乐的特点,因此它既要符合“诗教”,也要符合“乐教”,诗情要止乎礼义,乐情要分辨雅郑,求雅而远郑,“雅郑不辨,更何论焉”?刘熙载论“艺”,虽不废性情,但却强调理性、道德对性情的节制作用,即不准许性情越出礼义所限定的范围。不仅文、诗、赋、词曲应该如此,书法也不例外。“笔性墨情,皆以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

虽然刘熙载忠实地坚持封建正统的文艺观,但由于他对文学艺术有较高的修养和较系统的研究、了解,因此也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作出了独到的建树。他对作家作品的评论,言简意赅,切中肯綮。如对《庄子》只用一个“飞”来概括:“文之神妙,莫过能飞。……无端而来,无端而去,殆得‘飞’之机者。”“而《庄》尤缥缈奇变,乃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也。”“庄子寓真于诞,寓实于玄,于此具寓言之妙。”这些都非常恰当地概括了庄文所具有的丰富的想象、变幻莫测的玄机而又令人感到真率自然的审美特点。再如对杜诗用“高、大、深”三字来概括:“吐弃到人所不能吐弃,为高;涵茹到人所不能涵茹,为大;曲折到人所不能曲折,为深。”另外,他对文、诗、赋、词曲、书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勾勒,对作家风格的比较、评论,也信手拈来,多有新意。

在儒家正统的文艺批评中,刘熙载受陆机、刘勰的影响尤为明显,而不同于汉代经学家、唐宋“文以载道”派和宋明理学家。他虽然主张“艺”的宗旨在“明道”,但不把“明道”作简单化的解释,不否定对文辞、形式的审美追求,并且从辩证的观点出发,充分肯定了辞采、形式美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一切文章,其文与质、博与约等都是通过“辞”表现出来的。辞胜事固然不好,事胜辞也不好,不能偏尚,而要如扬雄所说的“事辞称则经”。说到言辞必兼及音节;音节要讲究抑扬顿挫,谐与拗是对立的,又是可以转化的。“浅者但知谐之是取,不知当拗而拗,拗亦谐也;不当谐而谐,谐亦拗也。”特别是赋,它不同于诗,不是“声情多”,而是“辞情多”,就更需讲究辞的藻饰。扬雄因此而认为赋是“雕虫篆刻,壮夫不为”,刘熙载则不以为然。他说,“壮夫自有壮夫之赋,不然,则周公、尹吉甫叙事之作,亦不足称矣。”这是其一。其二是把抒写性情作为文学艺术的根本特性,并以此为标准把文学与儒学、玄学、史学区别开来。他认为文学乃属于“情理”之文,余者乃为“义理”之文(儒学)、“道理”之文(玄学)、“事理”之文(史学)。有了这种区分,才能掌握各自不同的特点与规律。例如,有人曾把司马相如和陈寿相比高低,刘熙载指出,这二人一个是“辞家”,一个是“史家”,“体本不同,文质岂容并论”!他对《易》的“圣人之情见乎辞”所作的解释是:“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易》教之神,神以此也。使情不称文,岂惟人之难感,在已先不诚无物矣。”这是一种审美的解释,符合这句话的本义。至于他论诗、赋、词曲、书,更是反复强调陶写性情为之本,实例乃举不胜举。其三是与性情相关,强调个性与独创性。他之所以高度评价周秦诸子之文,根本原因是它们“皆有个自家在内”。“后世为文者,于彼于此,左顾右盼,以求当众人之意,宜亦诸子所深耻与!”他说“作诗要避俗,更要避熟。”因为“俗”与“熟”,都与“深”、“新”、独创相乖。其四是在“道”与“艺”的关系上,见解比“文以载道”论者深刻得多。刘熙载的“道”不是指道德政治及其典章制度,而是指宇宙本体,从而使他的文艺见解有了深刻的哲学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对文艺的本质与规律才有较深刻地揭示,特别是对于美与丑、文与质、正与变、谐与拗、辞与事等等对立范畴作了很辩证地发挥,提出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

另外,《艺概》对于“艺”的技巧、方法也提出不少可资借鉴的具体意见,也很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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