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假想避险

2022-10-05

英文

urgent danger prevention in imagination

简介

又称误想避险。指实际上不存在危险,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危险而实施了避险行为,致使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假想避险与紧急避险有着本质的区别:假想避险是行为人由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日本刑法学界有人认为是对法律理解错误)而产生了避险意图,在主观心理状态上有别于紧急避险;另一方面,由于事实上不存在危险,假想避险的行为在客观上并未起到保全较大合法利益的作用,由此而对其他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在行为的客观性质上也有异于紧急避险。关于假想避险的刑法处理,日本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它不阻却违法性,但阻却作为责任要素的故意。对此尚存在争论。我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对于假想避险,应按对事实认识错误(见事实错误)的原则处理,即在假想避险的情况下,可以排除故意犯罪的可能性。至于是否存在过失,应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如果存在过失以过失论处;如不存在过失,应视为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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