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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先秦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为推行“法治”而提出的主张。其意为以法令为教育的内容,摈弃其他学说,以明习法令的官吏为教官,杜绝人们对法令的“私议”。用法统一人们的思想言行,使“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实际上是主张实行高度的文化专制,除法家与法令外,禁止一切学说的发展。即“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这种思想源于战国中期商鞅的“一教”主张。秦始皇(公元前258~前210)统一后将法家理论实践化,他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烧毁了《诗》、《书》、百家语等书籍,下令有继续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严禁私学,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以法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