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亦称“豆规银”、“规元”、“九八规元”。1933年废两改元以前上海通行的银两计算单位。鸦片战争以前,上海豆麦商行交易常用银锭相授受,称“豆规银”。鸦片战争后上海辟为租界,初以本洋(西班牙银元)为标准货币。惟本洋于19世纪初已停铸,来源断绝, 日渐减少,市价屡涨,不能适应交易需要。清咸丰八年(1858年)遂由上海外商银行与商界公议、将往来帐目一律改为以规元为标准。规元是一种虚银两,只作记帐之用,并无实银。以上海银炉所铸的二七宝银折算使用。宝银折成规元,须经批估和九八升算手续。宝银(每枚重漕平50两左右)首先需经公估局批估(鉴定成色),合成纹银,合标准者,例可批升2两7钱,即升值为52两7钱。使用时,再行九八升算(即以0.98除之),可合规元53两7钱7分5厘5毫。故称“九八规元”。零星收付规元,按当日“洋厘”折成银元授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