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礼记》成书于西汉,是先秦至汉初儒家著作的一个文集。它以记述和讨论古代的礼仪制度为主,并用相当的篇幅记述了当时社会的婚姻家庭状况和风俗礼仪,是研究我国古代婚姻家庭伦理的重要史料。
《礼记》成书的那个时代,“礼”已经成为封建统治阶级“治政安君”的根本。人们生活中的一切几乎都受到“礼”的约束,婚姻家庭关系自然也被《礼记》纳入到礼的范围里。“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礼”是人们处理婚姻家庭关系要遵循的唯一准则。在这个前提下,《礼记》具体描述了与婚姻有关的礼仪。首先,它认为男女缔结婚姻的直接目的是传宗接代。“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说明当时的婚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情感,而是以封建家族的世代延续作为婚姻的目的。既然婚姻关系到封建家族的兴衰,《礼记》作出“昏礼者,礼之本也”这样的论断,也就毫不为怪了。其次,男女缔结婚姻的先决条件是“无媒不相交,无印不相见。”《礼记·曲礼上》这样写道:“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非但如此,男女婚姻大事还必须服从父母的意志。“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浸身不衰。”这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济交换的婚姻,是封建婚姻的本质特点,是保证家族延续,维护封建统治的基础。最后,《礼记》认为男女缔结婚姻的根本原则是要做到男女有别。“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礼记》之所以如此强调男女有别,无非是想通过强调男尊女卑这种家庭等级关系进而维护整个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在封建社会,妇女是生儿育女的工具,被压在社会的最底层,对此《礼记》有着极其鲜明的反映。“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这个套在妇女身上成为沉重精神枷锁的“三从”,首次出自《礼记》,妇女的人格、权利和尊严自此而被剥夺殆尽。她们不仅要受丈夫摆布,而且也是公婆的奴仆。“妇顺者,顺于舅姑,”“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封建社会的悲惨地位,由此可见一斑。《礼记》在对待家庭道德观念上,还特别重视“孝”观念,这是与封建的宗法制度相一致的。子孝既表现在要善事父母,做到“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醒,”而且也表现在要绝对服从父母。“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在封建社会,父子关系是君臣关系的缩影,《礼记》如此强调孝观念其用意是不言自明的。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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