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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ivil Code of Italy1866
简介
意大利王国成立后,在统一法律过程中编纂的法典中最完善、最重要的一部法典。19世纪初,意大利处于拿破仑帝国的统治之下,法国各法典在其全境推行,数量众多的邦法被废止了。1815年以后,各邦君主纷纷复辟,但法国法的影响仍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拿破仑帝国垮台后,意大利陷入奥地利的控制之下,直到1870年才最终实现了民族独立和政治统一的历史任务(意大利王国成立于1861年)。在这一过程中伴随着法律统一的逐步实现,1865~1866年颁布了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航海法典。其中民法典是仿照《法国民法典》制定的,共三编2147条。第一编人,第二编财产、财产上的利益及其限制,第三编取得和转移财产上利益的方法。在体系结构上完全和《法国民法典》一致。另外,在编纂风格上注重使用方便而不追求体系的科学性;在内容上没有劳动关系的调整,使雇主和雇工处于明显不平等地位,强调对所有权的保护等,也都和《法国民法典》一样,贯穿着个人主义原则。但由于编纂者在某方面坚持本国法律传统,以及19世纪中期民法改革的影响,1866年意大利民法典也有一些不同于《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法人同自然人一样享有私权,外国人的私权不受限制(在对等原则下),嫁妆可转让等。1942年意大利颁布了新的民法典。
拓展资料
《国际刑法典草案》 《美国法典补编》 《未来的意大利革命和社会党》 《意大利刑法典》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 《意大利法》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 《意大利监狱法》 《意大利战争》 《意大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