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百科

交通运输审判庭

2023-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之一。1987年3月31日正式设立。其职责范围是:1.审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和各高级人民法院移送的重大、疑难的海事、海商、铁路、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的第一审案件;2.审理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航空、铁路运输方面的上诉案件;3.审理经本院终审的海事、海商、铁路、航空运输方面的再审案件;4.处理当事人不服各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裁定的海事、海商、铁路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案件的申诉和来信来访;5.监督各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有关海事、海商、铁路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的审判工作;6.负责指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跨海域、铁路局的海事、海商、铁路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的案件管辖;7.协调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帮助其解决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8.对海事、海商、铁路、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的审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负责有关交通运输审判的司法解释和立法咨询工作。负责选编案例、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方面审判工作;9.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交通运输审判庭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