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百科

8.4.8.2 工艺技术卫生

最近更新:2023-02-16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针对上述几种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工艺技术参数(如温度、时间、pH等)和工艺流程,防止污染物产生。

防止B(a)P污染的主要措施是: 食品加工油温不要超过170℃,可选用电炉和间接热烘熏食品,不要使食品与炭火直接接触;要避免机油对食品的污染;包装材料使用的石蜡油,应先除去石蜡油中的多环芳烃族化合物;对已经污染B(a)P的植物油可采用吸附方法除去,如椰子油加0.5%活性炭,在90~95℃下搅拌,可除去油中含有的大部分B(a)P,浸出法菜子油中加0.3%~0.5%的活性炭,在90℃下搅拌30min,或在14℃、93.3kPa(700mm汞柱)真空下处理4h,B(a)P可分别除去89.18%或94.73%;严格执行食品中B(a)P限量卫生标准(GB 7104—1994),如烧烤猪肉(鸭、鹅、鸡)、叉烧、羊肉串、火腿、板鸭、烟熏鱼、熏猪肉(肚、小肚)、熏鸡、熏马肉、熏牛肉、熏红肠、香肠等食品中,B(a)P的含量均不得超过5μg/kg。

防止亚硝胺污染食品的措施主要是: 改进食品加工方法,如不用燃料木材熏制;加工腌制肉或鱼类食品,最好不用或少用亚硝酸盐,一定要用时,必须控制成品中的亚硝酸盐残留量不超过70mg/kg。我国规定了香肠、火腿、腊肉、熏肉等肉制品(GB9677—1998)和啤酒(GB 2758—1981)中N-亚硝胺均不得超过3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