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百科

6.1.3.1 商标的历史演变

最近更新:2023-02-16

商标是附属于商品的,带有商业色彩的一种标记,它的产生和发展是同商品经济的发展分不开的。

在人类社会的自然经济时期,人们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自给自足,因而产品上不需要使用标记,即使在有些产品上刻有铭文、年号等,也只是为了表示所有权、纪念意义或装饰产品的作用。其实,这些标记不具备商品交换的商业色彩,不能算作商业标志。

此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最初使用这种标记,主要是为了区别产品的生产者,标记的式样也很简单,一般商品的制造者仅是把自己的名字列在产品上,表明制造者的水平和质量。例如我国出土的文物上刻有制作工匠的姓名,即属此类,但严格说来,还不具备商业色彩,不能称为商标。

再后,由于商品交换的进一步繁荣,开始有了数人或数十人以上集体生产的作坊或工场。这时随着产品在市场上大量交换而逐渐开始出现了带有商业色彩的标记——所谓商标。同时商品上所使用的标记也逐渐趋向复杂,除了有制造者的姓名外,还出现了作坊或工场的标记。当生产力再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又进一步发展,同样一种产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生产者同时生产。另外,同一行业的产品品种也逐渐增多,对生产者或经营者来说,他们对自己生产、加工、挑选、批售的产品就需大力宣传,而对消费者来说,也逐渐养成认牌号购物的习惯。这样,使商标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其使用范围也就越来越广泛,产品上的商标图案(或文字)也就越来越完备,随之花样也就越来越多。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的商品生产发展到了更高阶段。至今,商标的作用就更为广泛了。一个享有声誉的商标,既可作为生产企业获得利益的手段,又是一种无形资产,此时的商标权可以转让买卖,这也是现代商标同早期商标的最重要区别之一。对一个企业来说,提高自己商品商标的信誉就等于扩大了自己的财富,因而任何一个生产企业都十分注重自己的产品质量并不惜耗巨资去进行宣传、培植商标信誉,使自己的商标具有竞争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界出现了许多名牌,如椰树、乐百氏、娃哈哈、汇源、汾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