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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及喷水布置

最近更新:2023-02-16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 建筑物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时,系统设计秒流量应按其设计流量的最大值确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并且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配水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管网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轻、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安装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应不超过6只。

轻、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水数,不应超过表1-234的规定。

表1-234 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

喷水强度

/[L/(min·m2)]

正方形布置

的边长/m

矩形或平行四边形

布置的长边边长/m

一只喷头的最大

保护面积/m2

喷头与端墙的

最大距离/m

4 4.4 4.5 20.0 2.2
6 3.6 4.0 12.5 1.8

续表

喷水强度

/[L/(min·m2)]

正方形布置

的边长/m

矩形或平行四边形

布置的长边边长/m

一只喷头的最大

保护面积/m2

喷头与端墙的

最大距离/m

8 3.4 3.6 11.5 1.7
12~20 3.0 3.6 9.0 1.5

注: (1) 仅在走道设置单排喷头的闭式系统,其喷头间距应按走道地面不留漏喷空白点确定。

(2) 货架内喷头的间距不应小于2m,不应大于3m。

(2) 喷头布置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增设补偿喷头强度的喷头。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间距及相邻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1-235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表1-235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

公称管径/mm 控制的标准喷头数/只
轻危险级 中危险级
25 1 1
32 3 3
40 5 4
50 10 8
65 18 12
80 48 32
100 64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快速相应早期抑制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1-236的规定。

表1-236 快速相应早期抑制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单位:mm

喷头安装方式 直 立 型 下 垂 型
不应小于 不应大于 不应小于 不应大于
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 100 150 150 360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