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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建筑防雷和电气安全

最近更新:2023-02-16

(1)建筑防雷 乳制品厂、饮料厂、罐头厂、啤酒厂等工厂的建筑防雷均属第三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高度可参考表1-129。

表1-129 建筑防雷参考高度

分 区 年雷电日数/d 建筑物需考虑防雷的高度/m
轻雷区 小于30 高于24
中雷区 30~75 平原高于20,山区高于15
强雷区 75以上 平原高于16,山区高于12

接闪器可用避雷针或避雷带,具体要求如下:

① 避雷针: 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直径不小于下列数值。

针长1m以下: 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 圆钢为16mm

      钢管为25mm

烟囱顶上的针: 圆钢为20mm

      钢管为40mm

② 避雷带和避雷网: 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③ 引下线: 每幢建筑物至少有两根引下线。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或利用混凝土柱子中钢筋作为引下线(每根柱子中至少2根主筋与其焊接)。

④ 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小于30Ω,接地极不少于2根。

a.垂直接地极: 一般用钢管直径φ20~50mm,角钢50mm×50mm×5mm,圆钢直径12mm,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埋深不应小于0.5m。

b. 水平接地极和连接条: 圆钢为8~14mm,扁钢为40mm~4mm,埋深0.5~0.8m。c. 引下线间距、避雷网格的尺寸见表1-130。

表1-130 引下线间距及避雷网格尺寸 单位:m

类 别 支线引下线间距 屋面避雷带网格 利用柱子钢筋引下线间距
一类防雷建筑物 不应大于12 5×5或6×4 不应大于12
二类防雷建筑物 不应大于18 10×10或12×8 不应大于18
三类防雷建筑物 不应大于25 20×20或24×16 不应大于25

(2) 电气设备的接地和接零 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三类建筑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共用。可以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自来水管作为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