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防雷 乳制品厂、饮料厂、罐头厂、啤酒厂等工厂的建筑防雷均属第三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高度可参考表1-129。
表1-129 建筑防雷参考高度
分 区 | 年雷电日数/d | 建筑物需考虑防雷的高度/m |
轻雷区 | 小于30 | 高于24 |
中雷区 | 30~75 | 平原高于20,山区高于15 |
强雷区 | 75以上 | 平原高于16,山区高于12 |
接闪器可用避雷针或避雷带,具体要求如下:
① 避雷针: 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直径不小于下列数值。
针长1m以下: 圆钢为12mm
钢管为20mm
针长1~2m: 圆钢为16mm
钢管为25mm
烟囱顶上的针: 圆钢为20mm
钢管为40mm
② 避雷带和避雷网: 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采用避雷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③ 引下线: 每幢建筑物至少有两根引下线。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或利用混凝土柱子中钢筋作为引下线(每根柱子中至少2根主筋与其焊接)。
④ 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小于30Ω,接地极不少于2根。
a.垂直接地极: 一般用钢管直径φ20~50mm,角钢50mm×50mm×5mm,圆钢直径12mm,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埋深不应小于0.5m。
b. 水平接地极和连接条: 圆钢为8~14mm,扁钢为40mm~4mm,埋深0.5~0.8m。c. 引下线间距、避雷网格的尺寸见表1-130。
表1-130 引下线间距及避雷网格尺寸 单位:m
类 别 | 支线引下线间距 | 屋面避雷带网格 | 利用柱子钢筋引下线间距 |
一类防雷建筑物 | 不应大于12 | 5×5或6×4 | 不应大于12 |
二类防雷建筑物 | 不应大于18 | 10×10或12×8 | 不应大于18 |
三类防雷建筑物 | 不应大于25 | 20×20或24×16 | 不应大于25 |
(2) 电气设备的接地和接零 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三类建筑防雷的接地装置可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共用。可以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或自来水管作为接地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