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百科

1.1.4.2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最近更新:2023-02-16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应能满足:

① 确定产品方案、生产规模、主要配套工程的规模;

② 确定厂址及用地范围;

③ 确定采用的主要生产技术和方法,确定技术来源,提出主要生产设备选择意见;

④ 确定项目组成;

⑤ 提供原辅材料、燃料、动力等供需数据,作为办理对外协作的依据;

⑥ 估算项目总投资,提出资金来源与筹措方式。拟定用款计划的建议,为资金筹措提供依据;

⑦ 测算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⑧ 提出可靠的研究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解决办法的意见;

⑨ 编制初步设计所要求的基础资料;

⑩ 对不可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的重要技术方案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论证,确定原则,推荐出最佳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初步设计必须以此为基础,一般不另作方案比较和重要论证。如果产品品种和规模有变化,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10%,则需要重新上报,另办审批手续。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的同时,应该附有厂址选择报告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厂址选择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厂址的确定对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发挥,对工业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选出最佳厂址。食品工厂的厂址选择工作及厂址选择报告的编写详见《轻工业建设项目厂(场)地选择报告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 20)。总的来说,食品工厂以原料及产品销售来确定项目所在地。比如罐头、浓缩果汁、天然矿泉水、葡萄酒趋向于在原料地区建厂。冷饮、焙烤食品、软饮料、啤酒,趋向于在消费地区建厂,而具体厂址的选择着重于良好的卫生环境、方便的交通及运输条件。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委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设计规定》中明确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