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百科

中国渔政管理

2023-02-11

fisheries administrativemanagement of China中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旨在合理利用并增殖、保护渔业资源, 维护渔业生态环境及渔业生产秩序, 保障渔业生产者及国家渔业权益而依法对渔业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统称。包括渔业资源管理、渔业秩序管理、渔船及港航安全管理、渔业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和渔业电信管理等内容。为了加强渔政管理工作,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 在重点渔区、渔港设渔船检验及渔港监督机构。这些机构既是行政执法部门, 又承担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机构和渔政检查人员、渔船检验人员和渔港监督人员在国家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具有监督检查权及行政、经济处罚权。

中国实施渔政管理有悠久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更加重视渔政管理工作。1953年农业部在水产管理总局内设立了渔政科; 1956年商业部水产管理总局设立了渔政处; 同年成立了水产部, 下设渔政司。60年代中期,中国的渔政管理一度中断,直至1978年才得以恢复,在国家水产总局设渔政局。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隶属农牧渔业部, 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权。1988年4月农牧渔业部改为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隶属农业部领导。为加强海区渔政管理工作,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黄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渔政分局,1990年改为海区渔政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地、县),各重点渔区、内陆边境水域、大型湖泊、水库等也都根据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组建渔政检查员队伍, 配备渔政监督管理车、船及通信设备等, 全面开展渔政管理工作。

中国渔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渔政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 负责本辖区内的管理工作。沿海渔业水域渔政管理工作的分工是: 以国家划定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为界, 线外侧由国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属海区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线内侧在国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内陆渔业水域按行政区划由所在县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跨行政区域的内陆水域,由有关县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协商管理,或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