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百科

中国水产行政管理机构

最近更新:2023-03-12

农业农村部是中国主管水产业的职能部门, 下设渔业渔政管理局,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水产方针政策、制定近期及长远的水产发展规划:根据水产资源状况及社会需求确定发展目标, 组织渔业生产, 保护水产资源; 组织建设和改进渔业设施并进行管理; 对水产科学研究及教育事业进行规划和管理; 负责水产方面的国际交往。

同时,将原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将原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46年国民党政府在农林部下设渔业司负责掌管水产工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水产管理体制曾几经变化。1949年10月水产工作由中央农业部管理。1949年12月由农业部划归食品工业部管理。1950年12月食品工业部撤销, 渔业划归农业部管理, 下设水产处。1953年1月中央农业部在原水产处的基础上成立水产管理总局。1955年10月水产管理总局划归商业部。1956年5月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部, 许德珩任水产部长。1970年5月撤销水产部, 在农林部下设水产局。1978年3月成立国家水产总局, 总局长为萧鹏。1982年5月农业部、农垦部、国家水产总局合并, 设立农牧渔业部, 下设水产总局、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并先后恢复和成立中国海洋渔业总公司、中国水产供销总公司、中国水产养殖公司。1982年7月,农牧渔业部的水产总局改为水产局。1988年农牧渔业部改名为农业部, 同年12月, 农业部水产局改为农业部水产司, 实行政企分开, 以加强宏观管理。

全国地方水产行政管理机构也经历了多次变化,至1990年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及所辖地、市及县区均建立了相应的水产行政管理机构, 负责主管水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