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百科

渔政船

2023-02-11

fishery administration vessel在渔业专属水域执行渔政任务的渔业辅助船, 又称渔业保护船。主要用于渔场巡视并监督、检查渔船执行国家各项渔业法规情况,保护水产资源和水域环境,制止酷渔滥捕、违法排放油类、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维护渔场生产秩序,处理渔业生产纠纷;监督、检查国际渔业协定的执行情况,处理涉外事宜,维护本国的渔业权益。有的渔政船兼负渔业生产指挥、发布渔情和气象通报以及海上医疗、海难救助等任务。

渔政船可分为大、中、小三类。大型的排水量在千吨以上, 中型的数百吨,小型的只有几吨至几十吨。大、中型一般用于外海渔场,小型用于近海或内陆江、河、湖泊和水库渔业。

为适应监督、检查并在必要时追捕、扣留违章渔船的需要,渔政船必须有较高的航速,大、中型通常为14~20节,小型的有达20余节甚至更高。有的大、中型船还配备直升飞机和航速达30~40节的高速小艇。小型船常采用水翼型或滑行艇型,大多以轻型玻璃钢作为船体材料。为适应浅水多草区域巡视,还装有割水草的防阻装置。渔政船需在渔场中进行巡航和追捕,要有灵活的操纵性能;为在较大风浪中执行任务,要有较高的稳性和耐波性;为便于在海上靠艕被检渔船,要求有较低的干舷甲板;一般不设鱼舱,而把空间用于布置大功率主机的机舱和船员住舱;观通、导航设备比一般渔船先进、齐全,除了常规的电台、雷达、测向仪、卫星导航等设备外,还配备确切记录自身和违章渔船船位的高性能雷达、远距离摄像、录像设备及测量水质、检查渔具等专用设备和监测仪器;还备有用于夜间执行任务的火篝照明弹和大功率探照灯。为了对付暴力威胁或抗拒渔政检查,一般还配备轻武器。

中国于1961年设计了第一艘兼负渔政任务的渔业生产指导船“海星601”,同时改装了一些渔轮,增加了必要的观通、导航和监测设备作渔政船使用。70年代后期开始相继建造了大、中型专业渔政船。日本的渔政船又称渔业取缔船或渔业巡视船;欧美各国的渔政船称为“渔业保护船”。20世纪80年代造的新型渔政船在性能与设备方面有了不少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