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百科

木材检尺

2023-04-16

简介

检量原木、原条尺寸以确定其材积的作业。沿革 中国的木材检尺历史悠久, 早在17世纪40年代就创造了龙泉码价。即用篾制的滩尺(1滩尺等于34.22厘米)在眉高处量取杉木周长, 按标准材长确定价码高低。码价分8种, 每种均规定标准材长。木材检量时, 要根据材干上的节子、弯曲、尖削、腐朽、空洞、开裂等缺陷情况以及比标准材长的短缺程度予以让尺或让码。但在1949年以前, 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木材检量标准, 因之各地所采用的计量尺和计量材积单位很不一致。例如前者有俄尺、日尺、英尺、市尺、闽尺、鲁班尺、扎尺等;后者有日本方、日本科、日本石、板英尺、立方英尺、市方、中国石、中国方以及重量计算。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明确尺寸度量采用米制, 规定直径以2厘米、材长以0.2米为增进单位, 以原木小头最小直径作为检尺径。1958年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正式颁布了《直接使用原木》、《加工用原木》、《木材检验规则》等国家标准。通过长期使用, 于1984年修改了一系列旧标准,制订了《直接使用原木》、《特级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杉原条》、《原木检验》、《杉原条检验》、《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等新的国家标准。

检尺方法 ①直径检量: 在 一般原条中,取原条长度中央部分的去皮直径; 在杉原条中,取距根部斧口2.5米处的去皮直径;在原木中则以小头断面的去皮直径,经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满1厘米进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例如检量的直径为24.8厘米,则检尺径为24厘米。原木检尺径的量取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量长径。如短径不足26厘米,其长短径之差在2厘米以上,或短径自26厘米以上,其长短径之差自4厘米以上者,称为椭圆材,均以长短径的平均值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否则均以短径为准。对小头端面呈不规整、双心、劈裂等现象的原木,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量取。原条检尺径的量取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用篾尺量取周长换算成直径;另 一种利用卡尺直接量取。②长度检量: 原条长度是从根部斧口(或锯口)量至梢头直径足6厘米处为止,以1米为增进单位,不足1米的由梢端舍去。经进舍后的长度即为检尺长。原木的长度应在大小头两端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除加工用原木允许2.5米这 一长级以及特级原木外,其他原木的长度增进单位均为0.2米,不足0.2米的舍去。此外,还规定各类原木有一定的长级公差。例如直接使用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的长级公差均为-2~+6厘米,特级原木为0~6厘米。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长级而又不超过负偏差时,则仍按标准的长级计算,否则按下一级的长度计算。

用检尺径和检尺长两因子可直接在有关材积表中查取材积。

量取直径的工具有3种: ①围量材身周长并换算为直径刻度的竹篾尺;②卡量材身直径的卡尺;③量取端面直径的尺杆。量取长度的工具有尺杆和卷尺两种。检量后的直径和长度需在材身上加盖相应的号印以便识别和使用(见打号印)。

展望 上述的都是传统的手工检尺方法和工具。为提高检尺作业效率,世界各国都在研究不同的检尺方法。在尺寸检量方面主要是光电检尺,利用平行光对原木横向扫瞄或原木反射光的幅度来测算原木的粗度。在材积计算方面除利用光电检尺配计算机以外,还有捆检法、重检法和水检法等数种。捆检法是检量木捆(或木垛)的儿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乘以密实系数得该捆的材积。重检法是用地衡或吊秤称量成根或成捆木材的重量,而后除以木材的综合容重,即得该根或该捆的材积(见重量检尺)。水检法是将成捆木材沉入水箱中,根据水面上升的高差和水箱的水平面面积推算出木捆的实际材积。

英文

log sca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