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百科

管辖海域

2023-04-09

简介

国家可以行使 一定管辖权的海域,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海域,是国家内水的一部分,沿海国在该海域内享有完全的主权。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与内海或海岸相邻接的一定范围的海域。领海是沿海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国家主权在领海内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外国商船有无害通过权。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但从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1958年9月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我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毗连区是指与一国领海相毗连,而由该国在这一区域内行使某些管辖权的一定宽度的海域,包括对海关、财政、卫生、移民等事项的管辖权。按照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专属经济区是从领海基线量起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区域。沿海国在该区域内,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对海洋环境保护的管辖权等权利。大陆架是指领海以外陆地领土自然延伸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包括海床及底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大陆架的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伸不到200海里的则扩展至200海里,但最多不超过350海里。海沿国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国家的海洋环境保护,涉及全部管辖海域。

英文

jurisdictional marine are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