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国台湾省当局制定的,适用于其管辖区域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台湾制定环境法规较早,70年代后迅速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在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有《空气污染防制法》及其施行细则、《噪声管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废弃物清理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农药管理法》及其施行细则、《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饮用水管理条例》等。在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及利用方面,有《土地法》、《土地法施行法》、《土地税法》、《森林法》及其施行细则、《矿业法》、《狩猎法》、《水利法》及其施行细则、《台湾区地下水管制办法》、《渔业法》等。此外,还制定有《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组织条例》以及 《能源管理法》、《原子能法》、《都市计划法》、《公路法》、《建筑法》、《核子损害赔偿法》、《矿场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
英文
environmental law of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