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易中,交接船舶的步骤。大致可分为准备交船(Pre-delivery),实际交船(Delivery)和交船后(Post-delivery)三个阶段。在准备交船阶段,买卖双方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买卖双方须备妥各自船舶交接所需的文件;2.卖方要根据合同规定做好预报船舶动态及交船备妥通知的工作;3.买卖双方应对船上剩余燃油、润滑油、物料的交接及结算方式等达成协议;4.如果合同未具体规定付款方式及释放定金的程序,买卖双方还应对此进行协商作好安排;5.买卖双方的预备会议旨在检查船舶交接时应该递交的文件。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往往通过传真往来完成这项工作;6.卖方尚应事先做好终止其船舶保险、退出船级社、船员遣返、清理船舶所有债务以注销船舶登记、终止有关船舶营运管理及船员雇佣合同等项工作的安排;7.买方则应事先做好船舶保险、船舶入级、船舶登记(包括确定新船名及船舶呼号等)、配备船员、安排船用物料及燃料的供应、需要时安排船舶抵押登记等事项的准备工作。在实际交船时,买卖双方要安排若干交接会议同时进行,即买卖双方的交接船代表在船舶实际交接地举行会议,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与此同时,买卖双方的代表在银行或其他商定地点(如律师行等地)进行法律文件交接及付款和释放定金等项工作,有时,还须同时处理解除船舶抵押等有关事宜。在卖方以交付船舶法律文件换取买方所付船款之后,双方即通知各自的接船代表进行实际船舶交接。在交船后阶段,卖方应做好下列工作:即立即撤销其船舶保险、安排遣返船员及将买卖未包括的事物挪离船舶、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取得船舶注销证书并转交买方。买方则应在接船后做好下列工作:立即通知其船舶保险、通知船级社入级人起保、安排船员上船、安排船舶临时登记,取得相应国籍证书等。
船舶交接程序
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