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百科

沿海和内河航行权

2023-03-12

船舶在沿海和内河航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50条规定:“‘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可见沿海包括领海、内水和国家管辖的其他水域。领海处于沿海国的主权之下,但为了国际商业航海的方便,一般都准许外国商船“无害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有相应的规定。内河属内水,完全处在沿海国排他的主权之下,外国商船进入,须得到沿海国的批准。因此,把这种航行权称为“特许航行权”。在领海和内水之外的其他沿海水域,主要是沿海国管辖的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等。这类海域已不属领海,国家只实行有限的管辖。所以,通过的船舶只要遵守有关规定即可,虽不能像在公海那样“自由航行”,但比在领海“无害通过”要更自由一些,通常被称为“自由无害通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