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当事人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依照一定的法律手续不准当事人处分或提取,是法院在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冻结需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向被申请人存款单位送达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和判决书或裁定书。冻结的数额一般应限于申请人请求的数额,或法院最后判决的数额范围,金融机构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法院可以直接向银行、信用社以及其他储蓄业务的单位冻结被申请人的存款。外地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银行、信用社等冻结被申请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无需由当事人民法院出具手续。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申请冻结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冻结所遭受的损失。
冻结
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