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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2023-03-12

又称“环境影响分析”。在一项工程动工兴建以前对它的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最早在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中将其规定为制度,目前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都确定为法律制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主要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如:大中型水利工程、港口、铁路等。一个工程项目的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方案实施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止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的措施以及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意见。其程序通常先由开发者进行环境调查和综合预测,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或科研单位等进行,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然后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最后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再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重叠法、矩阵法和环境评价系统法等。这些方法都是把区域环境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的。重叠法是把所评价区域的地形、地质、生物、景观等调查资料分别绘制在按网络划分的地图上。把这些地图互相重叠起来,可以了解环境变化状况,以便提出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实施方案。矩阵法是以人类的各种工程活动作为横座标,以各种环境特征和条件作为纵座标,把人类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分为1~10的十个级别,按照影响程度对每种影响评定一个级别,并把它记入纵、横座标相对应的交叉处。这样,可以在矩阵中评定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环境评价系统法是把生态学、物理学、化学、美学和人类社会需要的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应用环境质量指数进行全面的评价。